广西灵山恒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6月4日就2025年“桂字号”钦州市灵山县农产品产销对接(杭州)活动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2025年“桂字号”钦州市灵山县农产品产销对接(杭州)活动QZZC2025-C3-50005-GXHF
二、采购内容:2025年“桂字号”钦州市灵山县农产品产销对接(杭州)活动。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6日在广西灵山恒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s://www.gxhengfu.com/上发布了询价公告。
四、询价日期:2025年6月9日10时30分。
评审地点:广西灵山恒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247号)。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梁鸿锦(业主评委)、钟道璇(组长)、何世聪。
成交供应商:桂林一格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70号创意产业园14#-407号房
成交金额: 贰拾玖万玖仟元整(¥299000.00)
服务时间:具体由采购人约定。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271号
联系人及电话:严股长 联系电话: 0777-642374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灵山恒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247号
项目联系人:陈嘉敏 联系电话: 0777-6681882
监督部门: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8777705251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有关规定计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灵山恒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灵山恒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10日